共计 3194 个字符,预计需要花费 8 分钟才能阅读完成。
Part 1
我又回到了城市。列车即将驶入站台,愈行愈缓,耳边响起列车员麻木的广播,声音沙哑,人声嘈杂。
我把手伸入包里,将耳机音量调大。五个小时的长途班车,从日头高照的深木青山开进高楼耸立的城市,窗外夜色沉沉,越临近目的地,越是不适应视线逐渐明亮带来的灼热感。
远处的万家灯火,正在以一种恒定的速度向后倒去,搓揉肿胀的眼睛,微闭的双眸里映出星星点点温热的光芒,甚是好看。比家里灰蒙的白炽灯好看。只是凭空生出一股疏离之感,高高在上的光啊注视着你,行走在人间的孩子想躲离。突然怀念家里厨房的两盏白炽灯,厨房很大,装了两盏灯,一盏明一盏暗。回家时总忘了并挨着的两灯开关分别是对应哪盏,随性按下一盏却常打开了那盏暗灯,母亲屡屡责怪我,我任由着从不刻意去记开关的顺序。暗则静,光则明,各自有一番味道,得见眼下之物足矣。
后来我开惯了暗灯,父母在灰而清的光下切菜、做饭、聊天、喝水,光芒平和的铺在他们的背影上,就像活在梦里,不急不缓,像暮年的老人摇着蒲扇躺在藤椅上讲着故事。
我在晚上九点三十分准时下了车。皮箱的轮子与地面摩擦发出难听的声响,嚓哧嚓哧,吸了吸鼻子,厌恶的与身旁川流不息的人群共同呼吸着这污浊的空气。街边商铺的音响带感抖动,橱柜里商品琳琅,广告牌霓虹不断,烧烤夜市小贩在烟熏火燎中熟练的翻动烤架上的食材,年轻的男子携着貌美的女子言笑甚欢,车辆在身后着急的按响喇叭,胡子拉碴的中年人耸着肩膀摇摇晃晃向我走来,复古小店里飘出浓醇的咖啡豆的气味,骑着共享单车的少年擦着人群的缝隙飞过,夜风裹挟着城市躁动的荷尔蒙,灯红酒绿把人们灌醉。
这座城市离我太远。在家中生活的时间里,已经趋于习惯行走在冷清的街道上,昏黄的路灯将寥落的行客的影子拉长拉短复又长。等小县城进入安眠,拿出笔记本开始写字。山中夜静,万籁无声,利于思考、回忆和记录,还有听一些微哑的女声吟哦着复古长调。
皮箱似乎变沉了。夜色点燃簇簇火苗将城市的激情燃烧,一举突破白日的庸碌乏味,人们炽热骚动着,释放着。这座城给予我难以言喻的疏离感,他的气味和节奏,带来的起伏和脉动,都似乎与我格格不入。我加快了步子。
曾无数次怀疑自己是否已经提前老去。体力不再充沛,精力不够旺盛,愈发排斥和主动远离喧闹的人群,偏爱山林的寂静。性子变得安静木讷,不善言辞,行事独来独往,害怕与太过雀跃欢愉的人交谈,怕彼此水火不相容。
Part 2
我喜欢黑夜,更喜欢在黑夜中独自奔跑。当脚步抬起,踩着夜色一拍一拍向前掠去,如果足够快,近乎随时可以跑进黑暗和混沌里,隐入不可之地,兀自消失在世界里。人若选择遗忘世间,一定也被世间遗忘。如同这深深的夜色,快要将我的身躯隐藏,在长眠沉寂的孤岛上踽踽孤行。我可以哭,可以笑,可以疯,可以静,无人得见我面容,无人知我悲喜。
某一夜的岛上,突然出现了羸弱的光芒。一明一灭一尺间,摇曳不停,随时将息。我停下脚步走近那光。我看到了山酒。我快忘记了山酒的模样,山酒毕业一年后就消失在了人群的视线里。记得和山酒工作时,他坐在办公室两面环墙的小角落里,他说这台的电脑配置好。有时喜欢看我修图,对着电脑屏幕指指点点。我看着他,他的镜片里映着PS里精修过的女子的轮廓。光芒越来越近也越来越亮,山酒看到我过来,轻轻一笑,放下了他的单反相机。
“大半年没见,过得如何?”我问。
“大病了一场,在家睡了几个月。”
“工作呢?”
“辞了原来份。”他顿了顿,“现在还在找。”
“嗯。”
“来跑步吗?”
“嗯。”我望着他,头发稀疏了许多,依旧眉目清朗,格子衫牛仔裤,还如少年。
“加油。”“你也加油。”我朝他一笑,不多言语,转身回到了夜色里。
夜夜如往夜,没有星星没有月亮,只有我,还有消失在夜色中的你。
我也曾将满天星辰燃烧做光明,奔跑在夜色里觅觅找寻,直到星光消逝殆尽,也不见你的身影。我汗流浃背气喘吁吁,在夜的尽头瞭望对岸光影深长,直到天将明。
Part 3
考完计算机走出考场时,暮色四合心思怅然。校园里树荫茂密,路灯藏匿于梧桐层叠的密叶中,在罅隙见泻一抹光明。不知何处幽幽传来芦笙的奏乐,一时身心激荡,僵立在原地。一再以为是出现幻听,芦笙是远在南方的家乡独有乐器,又怎么会跋涉过万水千山来此相聚。
可每行一步,奏乐就越响一分,熟悉温暖的旋律在苍茫的夜空里悠悠扬扬,一声声击扣着心弦,自有一股无法抗拒的感动和熟悉。这是父母慈和的呼唤孩子归家的切切之语。
我突然就泪流满面。沿着歌声传来的方向奔去。
再也没有一种旋律,如此熟悉刻到骨子里,能如此令我激动和欢欣。这伴随我十余年成长的故曲,一舒一紧间流淌着家乡的水、起落着家乡的云,时隔数十载再次听到宛若圣音,烟尘往事故曲旧友纷纷浮上眉间。我擦着眼泪紧紧祈祷着音乐不要停止。在我赶到之前。在校园外一处深深深深的小巷里,二十余名举着芦笙的男子在纵情吹奏,巷子的尽头的是一座古风酒楼,飞檐雕栏,大红灯笼高悬轻摆。周围是各式夜市烧烤,浓妆淡抹的女子和穿着豪放的男人坐在塑料桌椅前相聚饮酒吃食,含糊不清的方言在觥筹交错见稀落传出,穿着苗族服饰的姑娘拉起的我手走进芦笙队的人群,领头的队长是个三十来岁的男子,面容和蔼,胡子拉碴。
他让女眷围成一个大圈,就转身拿起芦笙呜呜咽咽。我无从知道姑娘们是如何辨别出我与他们来自同一个地方,许是骨子里有种相似的气息相互吸引,也或者是冥冥天意。我加入了她们。我无需思考凭着本能就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相传,她本是茫茫烟水里的过客,只因一曲笙歌,诉尽悲欢离伤,流连留恋,在吹笙的男子旁孑然踏拍手舞足蹈。后来吹笙的人越来越多,就像石子投入水中激起涟漪一圈圈,笙音萦绕在青山绿水间,乘着风声飞越竹林飞越溪泉飞越高山飞上云巅,向更远处飘载回荡,挠动越来越多的心弦。
过路的人们循声而至,跟着她以芦笙为中心围成一圈圈,人们不由自主和着旋律像她一样手舞足蹈,慢慢的,过客成了驻人,少女变了妇人,华颜换了苍容,日迭一日,岁复一岁,习俗流传代代,至今成了踩堂。
我拉着姑娘们的手,芦笙响起的刹那,天地静籁,万物皆空,却辟一方清明于笙歌里。我神情肃然虔诚,身体放松,随着心意翩翩起舞,虽是多年未跳,在听到旋律的这一刻奇迹般的什么都记了起来。我曾以为这些记忆早已丢失,却在此夜此曲中蓦地被唤醒,尘封多年未有丝毫缺失。恍然间似是回到幼年,父亲带我参加族中盛典,我穿着华丽的百鸟服,带上沉重的银制头饰,和姐姐们挽手相携跟随着芦笙队到广场跳踩堂舞。还记得第一次参加盛会的紧张和羞涩,我涨红了脸不敢走进队里,不安的摩挲着百鸟服上的羽毛。姐姐拉着我的手说,到时候你跟着我跳就好。我踌躇的点点头。
因为个子小被分到最里的一层舞队,姐姐在一旁耐心的教我步伐和手势,动作简单而温柔。冬天阴云薄雾,灰茫荒寂天地间数十支芦笙队齐齐奏乐,宏亮悠扬的笙歌以一种蛮横的姿态横亘穿透天地,我拿着鲜花举过头顶,左脚抬起绕圈,转身时服饰上的铃铛环佩叮叮作响,羽毛纷纷飘起浮在半空,一眼瞥见身边的姑娘们笑容灿然,一扫冬日的阴郁,我开始不拘束,放开自身肆意而动,踩着笙歌翩然起舞。
笙歌未歇人尤欢,明月来邀作游人。一回首就沧海桑田。夜气蔓延,云空深邃,身边的姑娘们,顾盼舞动间言笑晏晏,神采飞扬,一如故乡人豪放的性子。身姿转动,动作和数十年前一丝不变,一瞬间竟不知今夕何夕,此地何地,此景何景,过往的回忆与现实错综交付,不分真实虚幻,或者,本就不在意是否虚妄,哪怕是梦境。
突然得到莫大释然,我不再是被放逐在世界的任意角落,随波逐流,孑然一身,自生自灭。心思沉静时,繁华散去,歌声褪去,此时此地,也只余一轮圆月。这一刻终于觅到归宿。
Part 4
停笔落墨。终是放下了近月萦绕在心头的琐事和抑郁。内心越发平和沉静,不喜不悲,不欢不忧。收拾东西走出图书馆时,又已是深夜。伸出双手,秋雨微寒,淋淋历历飘落在发梢上、眼睫上、双肩上、指尖上。我撑开大黑伞,想起有故人曾问,“大黑伞是什么?”
“是一抹夜色。”我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