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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你兴致昂扬,一个人,一把剑,新手村里你不再徘徊。
那一年,你风华正茂,走过风,走过雨,比起省处处鸟语花香。
那一年,你气吞乾坤,好兄弟,不分离,沙巴克有你的血与泪。
人生有多少个17年,那些散落在天涯各处的《热血传奇》玩家还记得你们最初的感动吗?
我只不过是一个小法师,体薄气弱,在这广袤的玛法大陆上,掀不起一丝涟漪。初入《传奇》那年,我十六岁,正是尚好年华,友人说,你玩法师吧,比较适合你的气质。于是就这样,新手村茫茫的新人海洋中多出了一个左顾右盼的女法师,对一切都很好奇的样子。
友人是一个战士,在当时的服务器里小有名气,和任何人都自来熟的属性让她人缘好得离谱,敢打敢拼的勇气加上一身看上去很厉害的装备,没多久就成为了当时服务器最大行会里的主力。
相比之下,跟在她后面唯唯诺诺的我,像一个小尾巴,新手村外面,身着一身金色装备的她,指着一个稻草人说,打他!
我轻轻地按下技能健,仿佛翻开一本书,故事就这么开始了。
开始的日子,我总是跟友人一起上线,新手村的时光基本上都是跟她一起度过的。那时除了她以外,还有很多大号在带新人,一对一对的。友人开玩笑说,战士变道士,多了一个宝宝。7级,学会了火球术,我终于能够结束“手撕怪物”的日子了,甚是欢喜,仅仅是喜欢那种法术攻击的感觉,一个人又跑回新手村,在那里打了一下午的稻草人。有个路过的大号说,你现在不用打这个怪了吧?经验很少的。
我说,嗯,打着玩。
大号一脸茫然。
慢慢的,我熟悉了《传奇》,熟悉了法师,再也不会放错技能。引到怪也知道逃跑了,友人看我终于能够自立,终于不再担心我因为不会玩而AFK了,她放心地去刷一些名叫祖玛沃玛的怪物!
听说那是一个教派,很厉害的样子。我开始一个人打怪升级,1是雷电术,2是抗拒光环,没血了就嗑药——她给了我很多很多药,几乎快把背包塞满了。我顿时变得很自信,有了大红,再怎么都不会死吧?
但这种自信仅仅在几天后就被摧毁了,那天在僵尸洞打僵尸的时候,怪物堆里突然跑出来一个不一样的“怪物”,定睛一看,才发现那是一个战士玩家,正在我纳闷他的名字为什么跟怪物一样是红色时,他举起手中的武器,几道刀锋划过,我已经躺在了地上。
我很天真地在聊天框里打了一个问号,不过那人毫不理会,转身扬长而去。
“游戏里面就有这种人。”友人告诉我:“他们以杀玩家为乐,杀多了之后就会被通缉,名字就变成红色的了。”
“为什么要杀玩家啊?不是一伙的么?”我仍一脸疑惑,玩家还能杀玩家?
“这就是PK嘛。”友人轻描淡写:“如果你看见沙巴克攻城的盛况,或许就能够理解了。”
大概就是在这个时候,我理解到了《传奇》跟其他游戏的不同,我是个女孩子,本来就不擅长这种事情,“游戏”这两个字不久之前还停留在采蘑菇和魂斗罗这样的小霸王游戏上。所以彼时的《传奇》像是一道门,一道通往新世界的门,我走了进去,记忆布满那个遥远的玛法大陆。日子一天天过去,练级很麻烦,可是也很开心。渐渐的,我学会了雷电术、大火球、疾光电影这样的高级法术。柔弱的小法师终于也能独当一面了,我开始像友人一样,鼓动其他朋友一起玩,并且以大姐二的身份自居(大姐大自然是友人了)。
当初那个迷茫的小法师,重新回到新手村,开始派头十足地指点江山了。小号们蹦蹦跳跳,穿着新手衣,拿着乌木剑,一切都很新鲜的样子。
后来随着友人加入到行会,虽然是酱油般的存在,可是经常在路上会遇到会里的其他成员,偶尔相互打招呼,一个简单的“Hello”,却幸福满载。
银杏山谷、蜈蚣洞、野猪洞。
比奇省、盟重城、沙巴克。
时至今日,听到这些名字时,都还会想起十六岁时的那些日日夜夜。有人问我,那些年里,发生过最好的事情是什么?最值得铭记的记忆是什么?
我想了很久,还是说了一句:大概是学会玩《传奇》吧。
自那开始,无论什么游戏,我都玩法师,因为《传奇》。
自那开始,无论什么游戏,我都不随便PK,因为《传奇》。
自那开始,无论什么游戏,我取的ID都一样。
蒹葭微霞——那一年,新手村里那个迷糊的新人就是这个名字。
我不过是一个小法师,体薄气弱,在这广阔的玛法大陆上,终于留下我来过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