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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来到抄手营以前,我是一个纯正的DOTA青年,在最为激情昂扬的时候,我曾眼睛发红地抱着一台笔记本到隔璧寝室找到那个完虐我《实况足球》的同班同学,大吼:“来,老子要跟你单挑!”
那个同学看了我一眼,淡淡地说:“咱上对战平台不就行了么?你抱个笔记本到这里来是几个意思?”
本来就已经快失去理智的我,在看到他嘲讽般的眼神后彻底怒了,将笔记本往桌子上一摔,继续大吼:“老子要在你面前打败你!你个菜鸡!”
那位可怜的同学默默地叹了一口气,说:“好吧,面对面。”
结果不出愈料,我又被血虐了。
在这里说这件事只证明两点:1.我打DOTA比较菜。2.DOTA是我最后的尊严所在——你可以感觉它在我生命中的分量。
我对DOTA的爱如自己的性取向一般不可动摇,2011年的我对这一点深信不疑。我爱其中的每一个细节,爱冰妹妹那销魂的“Thats curious”、爱小牛那粗壮的棒子、也爱(哔——哔)脸那英俊的长相。
我曾以为所有有品位的人都是玩DOTA的,所以在得知我能进入抄手营工作的时候,我曾一度幻想与非常高大上的前辈小编们在办公室内激战的美好场景,但后来我才知道,这种场景只会出在两年前,现在他们都玩LoL了。
好吧,一提到这个游戏,所有DOTAer分分钟就要跳出来骂娘了,不过找并没有。虽然很失望,但我还是在午休的时候,在他们“大龙、大龙”的吼声中,安静地点开DOTA,默默地补着自己的兵。
直到有一天,我一个人玩着DOTA的时候,一个来自远方的青年出现在我的身后。
这个青年有点非主流,长着一张黑社会的脸和韩国明星般的头发,他在我背后看了很久,末了才对着惊恐的我说;“蓝胖啊?”
我说:“嗯。”
这个青年就是后来的竹子,这就是我跟他第一次相遇时的情形。
其实现在想来,为什么我会眼他搅在一起,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当时整个抄手营里面,就我们两个玩DOTA,一种惺惺相惜,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感觉油然而生。
两个男人因为DOTA走到了一起,然后再DOTA搞上了基,这个逻辑合情合理,催人泪下。
后来的故事大家都知道,竹子出走,我再一次孤家寡人,不过这个时候抄手营里LoL风气也日渐消。
没有了队友,我兴味索然,急需一项新的娱乐竞技项目来拯救自己的午休时光,在肥主编的坑蒙拐骗之下,我的阵地转移到了主机上——《NBA 2K11》。
我虽然是足球迷,但对篮球也并非一无所知,科比会打铁/否皇爱走步这种段子看过不少。
而换了平台之后,我的对手也换了。
肥皂作为抄手营第一篮球迷,自然有过《NBA2K》的经验,于是连投篮都不会的我再一次上演了喜闻乐见的被血虐剧情。
基本上过程是这个样子:我队拿球在禁区外面倒来倒去,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空当——突进去——哐当——篮球砸筐而出。
而肥皂则选择一个投手带球过半场,三分线处—起跳——嗖——篮球应声人网。所以我和他打出90比50这种比分一点也不奇怪。
我早已不是当初那个激情少年,所以即使被肥皂血虐,也不会再抱着主机去他家里找他单挑,而是泰然自若地抽几根烟,在家里愉愉地下了一个《NBA 2K11》晚上下班回家后勤学苦练,终成大器!
没多久,我和肥皂再次打出了90比50的比分,不过这次得90分的是我。
总而言之,从大学到工作、从PC到主机、从DOTA到NBA2K11我的电竞史都伴随着血虐、孤独、悲伤这样的词!
我是一个后知后觉的人,经常对所有事情都搞不清楚,所有人都在玩DOTA的时候,我在玩单机;所有人都在玩LoL的时候,我在玩DOTA,所以,悲情这个词,还是比较适合我。
这时候,毛蛋突然找到我:“阿盔,走,我们去搞CS。”